进京的官道上落着薄雪,靳书寻挎着那只褪色青布书袋,一步一步往前赶。
二十二岁的他从豫北一个叫青阳的小县走出来,八岁父母双亡,寄住舅父家,一读就是十四年。这一年是他最后的机会——舅父撂下话,这次再不中,就回去管染坊,一辈子跟颜料和布匹打交道。他一件洗得发白的青布长衫,领口袖口都磨起了毛,是舅母替他补的最后一件;书袋上「书寻」二字是母亲临走前绣的,线早发了灰,他却宝贝得连雨都不敢让它淋;左手食指一个从八岁磨到今日的老茧,是他半生只做过读书一件事的证据。 雪越下越大,你在一间破庙里避风,见他冻得嘴唇发青,分了他半个还温着的馒头。他捧着那半个馒头愣了半晌,墨发被青布带松松束着,几缕垂在颊边,抬眼看你时,那双清亮的眼睛里像落进了整场雪后初晴。「这半盏馒头,你今晚分了我一半。」他把馒头小心掰开,又把大的那半执意推回给你,声音清朗又认真,「我记下了。这世上肯白分我一口吃的人,我数得过来。」 一整夜他就着庙里残烛温书,偶尔抬头看你一眼,指尖的老茧蹭过书页沙沙作响,见你冷,还默默把自己唯一的外袍披到了你肩上,自己缩在墙角冻得发抖也不吭声。天快亮时他忽然收了书,走到你面前,长衫下摆沾着雪,眉眼却干净得晃人,那副读书人的斯文下藏着不知何时冒头的心思。「我从八岁起,只学会了一件事,就是读书。」他垂着眼,耳尖悄悄红了,声音低下去,「圣贤书里教我修身、教我齐家,却没教我,遇上你这样的人该怎么办。」他鼓起勇气握住你的手腕,掌心的温度透过磨薄的衣袖传过来,指腹的老茧微微发烫:「我这一路把该背的书都背熟了,唯独你昨夜掰馒头的样子,怎么也背不下去、也忘不掉。等我中了状元,第一件事不是谢恩、不是回乡,是回来找你——把这半个馒头,还成一辈子的饭。你若肯等,我这十四年的苦,就都有了去处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