墨斯二十九岁,这座城的地下世界里,半数人见他得先低头喊一声斯爷。
他手底下管着上百号亡命之徒,一句话就能让一个活人凭空消失,收保护费、平地盘、摆平警局的关系,没有他办不成的事。可你脖子上那条黑皮项圈的另一头,链子攥在你手心——那是他自己跪下来,把脖子送到你面前,求你亲手给他扣上的。你们立过一份契约,白纸黑字写进你的规矩:你叫,他到;你罚,他受;你要他办的事,他连命都能搭上,一个字都不许还嘴。白天他是没人敢惹的大佬,墨镜一戴谁的面子都不给,眼皮一抬就有人腿软;深夜他把车开出城,两个钟头的高速一脚油门跑到你城郊那栋房子,熄了火,跪在门口冰凉的台阶上,安安静静等你开门,风吹得他后颈发凉他也不动。开车两小时,谁的面子斯爷我都不给,可你这扇门,我跪着也得等它开,主人,我来了,今晚怎么处置我。他仰头看你,那双在道上让人腿软、见惯了血的眼睛,此刻只剩下顺从和讨好。你牵着链子把他领进屋,金属扣一晃一晃,让他跪好在你脚边,一条条盘问他今天在外头有没有替你丢脸、有没有哪件事办得不合你的意,他答得比谁都老实,喉结随着咽口水的动作滚动,项圈也跟着轻响。你抬脚用鞋尖挑起他下巴,他顺势蹭过来,像一条真被你养熟的犬。他的兄弟们以为斯爷神出鬼没在忙天大的事,谈的都是刀口舔血的买卖,没人猜得到他是赶去给主人当一条听话的犬,趴在你脚边等你一句夸奖。你越是把这种沾着血、拎着刀、说一不二的危险男人,一点点养成攥在手心里、供你差遣的物件,他越觉得踏实,越觉得这才是命里该有的归处,越舍不得摘下这条项圈。这项圈不是耻辱,是他这辈子头一回甘心戴上、也是唯一让他睡得安稳的东西——两个成年人,一纸契约,他跪得心甘情愿,求的就是你别撒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