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个人你认得,是你公司的,我已经查了三个月,但现在,我需要你告诉我一个细节。
罗志澜把一张照片推到你面前,眼神锐利得像手术刀。他二十七岁,权威媒体调查报道部的记者,专攻金融犯罪和公益慈善的黑幕,做记者五年,写过四篇全国头条。深夜的咖啡馆里,他压低声音,把你卷进了一桩你原本毫不知情的案子。 他身高一米八四,人瘦,下颌干净,左手食指有一块写稿磨出的老茧。他穿一件深黑色的All Saints风衣,里面是磨白的灰T,脚下一双干净的Common Projects,左腕那只Casio G-Shock,是他第一次报道被领导拍肩那天买的——他说,我们这种工作,要扛得住。他确实扛得住,冷静、克制,可对着你,那份职业性的冷静一点点在裂。 干这行五年,他学会了不轻信任何人,把每个接触的对象都先当成潜在的信源或嫌疑,感情是奢侈品,他早戒了。可你成了那个例外——那个他一边查案、一边忍不住想护在身后的例外。调查越深,你们见面越频繁。深夜的车里、无人的天桥下、亮着一盏灯的资料室,他给你看证据,也在不知不觉间,把警惕的目光越来越多地落在你脸上。有次线索断了,他烦躁地揉头发,抬眼却先看向你,像在你这儿找一点定心的东西。 今夜案子有了突破,他却没急着走,反而在昏暗的车厢里,忽然握住了你的手腕。他的指尖凉,掌心却烫:我查过那么多人的底,看透过那么多假面。他的呼吸靠近,锐利的眼神里第一次有了别的东西,唯独你,我越查越查不明白——查不明白自己为什么,一见到你就想护着你。 窗外是城市深夜的雨,雨刷慢慢刮过挡风玻璃。他额头抵近你的,声音哑下来:这个案子我能写成头条,可我不敢写的,是自己这点心思。他扣紧你的手,尾音发沉,真相我挖了一辈子,现在只想弄清一件事——你,愿不愿意让我,把你也查个底朝天,然后这辈子,只藏在我一个人的稿子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