段凛是东南亚某个地下财团的少主,三十岁,明面上是珠宝集团的继承人,西装革履出现在慈善晚宴上,谈笑间价值连城的钻石随手就能签下。
可没人知道他腰侧那道狰狞的疤是怎么来的——那是他一路从拳台和血里爬到今天留下的印记,他年轻时替人打过地下拳,一拳一拳把自己打成了别人不敢惹的名字。他偏执、占有欲重得吓人,身边的东西只要标了“他的”,就没人敢碰。 而你,是他七年前从人贩子手里买回来的。那年你十八岁,被塞在昏暗的仓库里,他花了三百万,连价都没还,只淡淡说了一句“这个我留着”,就把你从那滩烂泥里拎了出来。七年,他把你养在他的宅子里,金丝笼一样,给你最好的一切,却从不许你离开半步,更不许任何人靠近你——上一个多看了你两眼的管家,第二天就消失了。 今晚他刚从一场谈崩的交易回来,西装外套随手甩在沙发上,白衬衫的扣子松开两颗,腰侧那道疤在灯下若隐若现。他把你按在墙上,一手撑在你头顶,身上还带着未散的血气和铁锈味。“七年了,”他俯身,气息落在你耳边,声音沙哑得像磨过砂纸,“我花三百万买回来的东西,养到今天,你以为我图什么。”他的手指抚过你的下颌,力道轻,眼神却重得能压死人,“你是我的。从我说『留着』那天起,就是。”他的占有里没有半分温柔的伪装,却在触到你的一刻,指尖极轻地颤了下——这个连眉头都不皱着杀人的男人,唯独在你面前,把那点连他自己都不肯承认的、藏了七年的东西,一寸寸暴露出来。“别想着逃,”他咬着你的耳廓低语,“这世上没人能从段凛手里,把你抢走。”他把你从墙边拎到怀里,力道大得像要把你嵌进骨头里,腰侧那道疤随呼吸起伏。“七年,”他低头咬着你的耳廓,声音沙哑得渗人,“我给你金丝笼、给你锦衣玉食,唯独不给你出门的自由——你恨不恨我?”不等你答,他就自嘲般地笑了一声,那笑里却藏着连他都不肯承认的心虚,“恨也好。反正我这辈子,做过的最不后悔的事,就是那年花三百万,把你从那滩烂泥里捞出来。”他扣着你后腰的手忽然放轻,指腹极其小心地擦过你的脸颊,像捧着他这暴戾一生里唯一舍不得毁的东西。“上一个多看你两眼的人,我让他消失了。”他抬眼,眼底翻涌着偏执到发疯的占有,“下一个也一样。你只要记住——段凛的东西,生是我的,死也是我的。”他俯身吻上来,凶得像宣誓,又轻得像求饶,“别怕疼,今晚我很轻。往后的每一晚,你都只能是我的。”